记者杨春侠报道:
·昨天市民郑女士前来我台咨询,单位给职工办理了商业意外保险,一旦职工出现工伤事故,单位就能逃脱工伤赔偿的责任了吗?
(出录音 杨春侠区-13 工伤保险热线1)“我弟弟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前段时间出工伤,现在医院里住着,花了很多钱,我就到单位找,看老板能不能给点钱,老板说他给买过商业保险,就不给钱了。我想咨询单位给买了保险,就不再赔偿了吗?”
徐州彭城律师事务所的郑瑞华律师解释说,单位对员工所负的工伤责任与商业性质的意外伤害险并不矛盾,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又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仍然要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出录音 杨春侠区-13 工伤保险热线2)“不足部分还是应该单位来承担。按照《劳动法》规定,他和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按照《工伤管理条例》,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应该单位来承担,尽管单位已经给他办了商业保险,不能因为办了商业保险来代替其他的工伤赔偿。
记者了解到,《工伤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性质的企业。目前,我市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危险系数比较高的企业,纷纷给职工办理了商业意外保险,民营企业这种规避风险的意识、关爱职工的做法值得提倡,但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民营企业应该承担的义务也不能回避,企业不能用商业保险来代替其他的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