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就是关注财富,我们助您成功!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台长信箱
新闻频率经济频率交通频率文艺频率新视听社区
首页 · 徐州电视台 · 电台概况 · 新闻快讯 · 精品欣赏 · 图片特区 · 主持人风采· 节目时间表· 广告服务
推荐新闻
·07年第一期失业人员免费培训班开始招生
·如何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试用期”不是职工的“无权期”
·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为什么要限定在6月底
·四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组织体系成为云龙区劳动局工作亮点
·医保问答:老工伤如何办理鉴定手续
·我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出台
·12333劳动热线开通
·再就业优惠证今天开始年检
·明年我市将扩大医保覆盖范围,重点关注农民工
图片新闻
首页 调整字体:
影楼要求新人买下照片是违法的
2007-1-22 13:31:47 来源:不详
    ·每年的黄金周和春节前后,都是婚庆高峰,同时也是针对婚纱影楼投诉最集中的时期。部分影楼、摄影中心往往抓住新人会考虑一生就这一次的心理,玩弄文字游戏,与消费者签订不公平、不合理的协议。目前,我国尚缺乏统一的关于影楼摄影方面合同的制式文本,消费者所签协议往往由商家事先拟定而成,这种协议大多限制了消费者权利,规避了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昨天,市民张先生打进我台经广热线说,他以在去年的11月份拍摄结婚照,当时摄影师告诉他们为了便于挑选最好的照片,所以到时候会为他们多拍几张,而且多拍的几张不会另外收费。听到这样的优惠,张先生和未婚妻当然是求之不得了。但是,在前天(20号)他们去取照片时,影楼的老板对张先生说,那些多余的照片如果张先生不拿回去,底片和照片都会属于影楼所有。张先生和未婚妻感觉照片如果在影楼的话有可能会爆光,所以就以超过原婚纱照片10块钱的价格买了下来。张先生现在真是非常生气。
    经广记者历亚就此问题咨询了我市一位法律界人士,他提醒消费者,影楼的合同都属于不能改动的合同。但是对于影楼来说,虽然他们可能掌握到那些隐私照片,但是未经许可,是不能爆光的。当然,最根本的就是影楼要新人买回照片的方法是违法的。
    另外,记者还在我市消协了解到,在准备拍摄婚纱照时要慎重选择影楼,查验其是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一定要把商家的口头承诺落实到文字上,不要轻信商家的虚假宣传。并且要与商家协商确定拍照的婚纱和礼服套数、化妆造型的款数、入册相片的张数、不入册样片购买的价钱等等,不要相信口头承诺,并且在接受服务后,一定要向影楼索取发票及其他相关票据,并保留所有的收费单据。
 

相关链接:
·影楼多拍的照片,顾客有权无偿要回吗? 2006-7-27 10:59:22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首页 | 新闻频率 | 经济频率 | 交通频率 | 文艺频率 |
徐州人民广播电台
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223号 邮编:221003
邮箱:radio@xzgd.com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03037  苏ICP备05002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