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月新车扎堆上市 老车型将受冲击
马自达2
上市时间:预计2007年11月
预计价格:8万-11万元
全新马自达2即将于年内在长安福特马自达南京第二工厂投产,并于2008年初投入中国市场。其竞争对手锁定标致206、雪铁龙C2。长安福特马自达还将陆续生产一些马自达中低端车型。
马自达2将会是介于A级和A0级之间的车型。
狮跑欲抢途胜地盘
上市时间:预计2007年10月
预计价格:16万-24万元
狮跑国产之后对于途胜的冲击颇大,两款车是平分秋色还是同门相争?对于厂家来说,这也是一个莫大的难题。途胜与狮跑同是韩国现代起亚汽车旗下,基于A级车平台开发而来的紧凑级SUV产品,两款车优势也均是低价高配。作为同一平台下的两款“兄弟版”车型,虽然外形与内饰上有所差异,一个讲求舒适,一个追求动感,但是途胜与狮跑从车身底盘到轴距尺寸,甚至动力系统与变速箱部分的匹配都是完全相同的。
目前2.0L-2.7L排量的进口狮跑价格在22.5万~26.8万元,同排量的国产途胜则为16.58万~24.18万元,两者的价格相差不大。
克莱斯勒Sebring定名"铂锐"
上市时间:预计今年年底
预计价格:18万-23万元
日前,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宣布,中高级轿车克莱斯勒 “铂锐”,预计年底上市。
这款独具风格的车型对于目前竞争激烈的中高级轿车市场来说,有可能会拨开凯美瑞、雅阁、领驭与迈腾、荣威等新老车型之间的混战,开辟新的市场空间。
窃贼在银行门口击碎轿车车窗盗走30万元
昨日上午11时许,北京一家银行门口,一辆轿车车窗被砸,一名男子刚从银行取出放在车内的30万元现金被盗。
据一女工作人员称,当天上午11时许,一名储户从银行提出30万元后放入他停放在门外的轿车内,而后又返回银行内办事,其间窃贼砸破车窗玻璃,将钱偷走。另一名男工作人员推测,可能窃贼早就盯上了失主,并表示警方已经要求调取银行过去5天的营业录像资料供调查。
围观者均表示没有看到作案人。“大白天,却没有人注意到,手脚真快”,目前此案尚在调查中。
宝马停放小区6年无人管 疑被物业5000元处理
一辆老款宝马7系,在一居民小区一停就是6年多,无人保养,无人认领,也无人交停车费。小区向车主追讨几年来的停车费,近日又败诉,停车费仍无人埋单。记者了解到,宝马车被小区物管公司当作废铁以5000元的价格处理了。
一审法院查明,2000年上半年,一辆宝马车开始在桃花源小区停放并进出。下半年开始,此车就一直停放在小区,无人驾驶,也无人认领。2006年6月,物管公司经查询得知,这辆宝马车登记的车主为重庆北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物管公司于是向江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恩公司支付从2000年4月10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的停车费,共计18240元。
法院认为,物管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宝马车是登记车主公司或员工停放在小区的,因此不能证明物管公司与登记车主公司形成了车辆保管合同。
同时,宝马车已抵偿,车辆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北恩公司不该承担车辆发生的任何费用。去年底,物管公司的起诉被驳回。
随后,物管公司提起上诉,因相同理由,被市一中院驳回。
近日一名自称是小区看管停车的人透露,约十多天前,物管公司对宝马车进行处理,以5000元的价格,转手给收废品的人,此人又将其卖给了一家汽车维修厂。
昨日,律师称,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只有物权的所有人才具有处置物权的权利,其它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理。
如果确实是无主车,小区物管可以考虑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进行处理,请求法院认定车辆无主,并请求判令先处理车辆,以所得款项抵扣相关费用,余额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大静小静帮你问》为您解答相关的汽车问题 今天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个话题:汽车被撞该不该索要“车辆贬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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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被撞可否索赔“车辆贬值费”
车子被撞过之后,作为二手车销售时价格就会打折扣,也就是造成车辆贬值。如果你的车子被撞,你会向对方索赔“车辆贬值费”吗?近日,一个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车辆贬值费”索赔官司在天津宣判,肇事方须赔偿这笔费用。此事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这意味着,发生两车或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时,当事方有权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而这样的一种新增赔偿行为,将会对车主今后的用车产生重大影响。
事件回放
今年2月,天津。开着一辆夏利车的梁某不慎驶进逆向车道,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威乐迎面相撞。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察后,认定梁某超速行驶且驶入逆行道,须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刘某遂将梁某告上法庭。
本来,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一方负全责,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主理赔方,对相关的医疗费及其维修费进行赔偿。但刘某除了要求赔偿医疗费、车辆维修费、拖车费等费用外,还提出一种新的赔偿要求,即“车辆贬值费”。这个赔偿要求使问题一下子复杂起来。刘某认为他的这个诉讼请求合情合理,因为他的新车无端被撞,即便是修好了,配件也不可能保证原装,必然会造成车辆价值贬损。后经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评估,刘某这辆车的贬值费为10700元。而让当事方梁某想不到的是,法院判决支持了刘某的诉讼,令他额外赔偿这笔“车辆贬值费”。
其实,近年来各地已陆续出现类似官司。 那么,无责方的车主提出这一索赔要求,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的《交通法》中,并没有提出“车辆贬值费”概念,更没有这一赔偿项目。律师认为,这一索赔要求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合理合法。
“这一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你的车子把我的车子给撞了,造成了我经济上的损失,就必须作出相应赔偿。狭义的损失包括维修费、医疗费、拖车费等看得见的费用,而广义的费用自然就包括‘车辆贬值费’。要是一辆刚上路没几天的新车被人撞了,对方负责将你的车子修好就没事了吗?这对无责一方的车主来说,是显失公平的。”律师还打了一个比方,就好比是走在大街上有人痛打你一顿,然后赔给你医药费就想了事,你能接受吗?
不过,与维修费、医疗费所不同的是,“车辆贬值费”更富有弹性,这项费用如何计算确实是个问题。“今后遇到类似情况,车主完全可以索赔‘车辆贬值费’。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后,法院就会委托相关公司进行评估,车主不要因为怕麻烦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保险公司的态度是“车辆贬值费”得车主自己掏
“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因此保险公司也还没有承担“车辆贬值费”的先例。一旦一方索赔,费用得由车主自己承担。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费”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
“对保险公司而言,针对‘车辆贬值费’的险种风险非常大。假如有一天会出现这个险种,保费一定不会低。
短信平台(4681)值得提倡,约束驾驶行为体现社会公平
(1820) “要是一辆新车白白被人撞了,哪怕是修得再好也会影响美观,说不定还会留下诸多后遗症。要是不赔偿一点‘车辆贬值费’,确实不公平。”
(2224) “现在很多司机仗着买过保险,开车时肆无忌惮,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如果以后要赔偿‘车辆贬值费’,司机肯定要掂量掂量了。”
(3421)我表示担心,越来越多的车主参与索赔“车辆贬值费”后,会造成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就比如一辆QQ撞上一辆宝马后,QQ车主说不定即便是把车子卖了也抵不上宝马车的“车辆贬值费”。“看来今后开车就如履薄冰,见到高档车最好远远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