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广播记者小雨报道:
近日,一位听众向《我的汽车有话说》栏目打来电话,说他自己驾驶的一辆中型货车在07年2月出了事故,对方一个受重伤一个受轻伤,时间拖到现在事故也没有处理好,由于没有出具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也无法理赔,害怕自己错过了有效期。出录音:
(Jzly-302-62-伤残保险01)在07年2月14号出险,现在需要伤残鉴定,但是我的保险呢在6月份到期了,我有续保了,但是他那个没及时处理那个交通事故,有效期是什么时间呢?
针对这个问题,车险理赔专家赵老师做详细说明:出录音
(Jzly-302-70-伤残保险02)6月份保险到期了,07年2月14号这个事故是在保险责任范围时间内出的事故,不管你下边续保不续保,保险公司都承担责任。事故呢法律规定是2年内有效,需要做伤残鉴定的话,你可以申请做伤残鉴定,坚定完之后马上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另外,赵老师还建议这位打来热线的听众,伤残鉴定最好是到我市比较权威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像市立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都可以做专业性较高的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