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的不断上涨,让一些人开始把眼光放到了父辈留下房子的身上,热心听众谷女士现在就为父母所遗留下房产问题而发愁,她告诉记者(出录音:程枫区---公证1)
我们家里老的有一处房子,那这房就卖给我们了,家里姊妹多点,先前呢就是三万块钱(买下)也是个孬房子,也漏,卖给俺以后呢,这个房子钱给过他们,说必须还要公证,他们就有一不同意,这些人都同意,现在这个问题怎么办?(录音止)
这房都已答应过放弃继承,钱也拿到手一年多了,又不愿意做公证,这事轮到谁身上也会着急上火?针对这个问题,法律专家李律师做了详细的指导(出录音:程枫区—公证2)
是他们父母在去世之后所有的继承人不是达成一个协议吗?如果他们对这个协议都没有什么争议,那么,可以去公证处做一个继承公证,就可以呢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如果有人对这个协议本身又产生争议,或者不配合做公证,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其他相关的继承权利人都做为被告,到法院去打一个继承的纠纷。要求法院来确定这个继承份额,他们拿到这个判决书后就可以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录音止)
另外,李律师建议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在继承权利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尽快办理公证事宜,免得以后事情出现反复时,为了一些经济利益而伤了亲情是不是太不值了呢?我们也在此希望谷女士的事情可以通过大家坐到一起来协商解决,世间的亲情不是可以拿金钱来换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