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忽略一些细节,认为房子到手了,协议合同都签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总觉得反正都有合同了我怕什么啊?对于过户的事情不太重视最后就是因为这一时的疏忽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这不听众李大爷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
(出录音——程枫区——四年过户)
我想请教一个事,我这个房子买了四年了,它因为两证办下来以后呢,老头是中风后遗症,讲话也讲不清楚,什么都胡里胡涂的。象这样的情况,象我这样四年了也没有过户,也没有办公证,你看看这有啥办法能够过户或者公证。(录音止)
瞧,房证这一拖不要急,麻烦就找上门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交通广播记者沈虹萱咨询了金合律师所的李律师:
(出录音——程枫区——过户1)
到产权处说明这个情况也可以。老头是无效的劳动行为人,那么他的子女就应该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来代理他处理一些民事行为,买卖双方,有一方当事人已经丧失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了,那么,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他办一下这个过户手续。(录音止)
买房卖房时我们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具体事项请您收听我台《第一房产》节目,我们将会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