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徐州
――请听来自我市环保系统的报道
于新兰、新闻台记者胡剑玮报道:
从徐州环保部门目前监测的各项数据来看,我市三项与环境噪声有关的指标都已经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
为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我市将市区二环路以内区域划为禁鸣区,济南铁路局也对进入徐州市区的火车机车作出限制鸣笛规定。除加强日常监管外,环保部门每年还要对交通噪声进行测量分析;交巡警部门则定期巡查,对禁鸣区内违法鸣笛的机动车辆进行处罚。
通过划定禁鸣路段,开展专项整治及分流外来车辆等措施,我市有效降低了交通干线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我市还以文教、居住、商业区为控制重点,开展“安静小区”建设,并适时开展中、高考期间和夏季噪声、专项噪声污染整治等执法活动,使全市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逐年增加。2005年,徐州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3.2%,优于创模指标。
此外,我市还对超标的工业噪声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凡超标严重且无技术治理能力的单位,一律要求其转产或关停。通过实施“安静工程”,徐州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逐年下降,达到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