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管局副局长王晓辉以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昨天(26号)走进《行风热线》节目,就房屋管理的相关工作内容向广大听众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听众的咨询。
节目进行中,张先生打进电话咨询,2004年购买的公有住房,由于房管所的工作人员关系,拖延办理时间,致使张先生多交纳100元的费用,能否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王晓辉副局长解答说:
(出录音)
“如果确实是我们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你不必要的损失,我们要处分他,我们回去再落实一下,具体情况您再给我联系。”
听众李女士是王陵房管所的住户,并且按时交纳房租,可是家里的门坏了让物管修理,物管收取了5元的手续费,她咨询收费是否合理?
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王晓辉副局长让李女士到房管局去找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将给予具体的处理。
一位省煤五公司的职工也打进了电话,咨询了这样一件事:15年前他购买了公司的职工住房,不知道现在是否可以上市交易,是否还要交纳营业税?
王晓辉副局长解答说:
(出录音zh―70 房管行风2 )
“卖掉可以,如果你是有一定职务的,你得向单位出具手续,再向单位出具一个清房的证明书,房子上市满5年的,不要交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