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瑜报道: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环保大会上,省委书记李源潮明确提出了落实环保优先的具体要求。他强调,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类项目建设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做到“环保十优先”。
一是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优先进行环保立法。围绕生态省建设目标,把环保法规作为立法的重点,加快立法进程。
二是在编制发展规划时,优先编制环保规划,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三是在做出发展决策时,优先考虑环境影响,避免在生态环境问题上出现破坏性的决策失误。
四是在调整经济结构时,优先发展清洁产业,下决心淘汰技术水平低、能源消耗大、污染环境重的企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形成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
五是在利用有限资源时,优先节约环境资源,加快建立环境资源的限额分配利用和有偿转让机制,使有限的环境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六是在新上投资项目时,优先进行环境评估,根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尽快制定本区域的环境准入标准和门槛。
七是在增加公共财产支出时,优先增加环保开支,确保全社会环保投资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八是在建设公共设施时,优先安排环保设施,重点环保工程建设包括所有电厂都要上脱硫设备,开发区和化工园区必须达标排放,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必须集中处理,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和饮用水源安全。
九是在进行技术改造时,优先采用环保型技术。促进清洁生产,发展清洁能源,鼓励绿色消费,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十是在考核发展政绩时,优先考核环保指标。将环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地区发展各类评先创优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