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军、新闻台记者胡剑玮报道: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将调整200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据了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06年7月1号起执行,8月底之前完成调整工作。我市4200多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要参加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的调整,46万名职工将通过这次调整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调整后,2006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0%,企业等其他单位各为8%—12%。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没有达到8%—12%的,可以在本次调整基数的同时调整比例。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明确规定了上限和下限,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处长李振海:
(出录音)调lyq 168--32 李振海-8月3号 24秒
“上限是不超过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我们市区上一年度年度工资是24838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已经超过三倍的在这次调整中就不予以增加;下限就是根据市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徐州市市区是550元,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最低不能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