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市将对工业布局进行调整,科学划定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区域。明年起,市政府不再对市区下达工业项目考核任务。
根据我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划定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区域,并明确了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我市将用3年时间完成对二环路以内地区的重度污染企业的搬迁,同时启动三环路以内地区高能耗、高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整体搬迁。2010年底前,除不能搬迁企业外,基本完成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我市将关停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彻底淘汰土焦和改良焦炉设施,逐步淘汰立窑等落后的水泥生产设施。
记者还获悉,为落实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我市将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今后投资总额低于3000万元的化工项目将不予审批,不得新建年产50万吨以下的水泥企业。对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超标的企业和单位,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