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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元月份开始,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推行逐月提取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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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25 20:28:44 来源:新闻频率 |
新闻台记者胡剑玮报道: 从明年元月份开始,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推行逐月提取还贷,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处长刘修运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简单来说就是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逐月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出录音) “就是说我的余额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以申请还贷。当你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申请手续以后,经过批准,如果批准是一年的,在这一年期间,你就不需要再用现金还贷,就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划扣。”(止) 据了解,实行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对于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全新业务,目前江苏省只有常州市推行了这项业务。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积极制定相关的细则,明年元月份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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