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新兰、新闻台记者胡剑玮报道:
近日我市出台《落实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今后我市将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水耗和排污实行限额管理。选择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鼓励发展粉煤灰、煤矸石及工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产业。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规定排放总量的企业,以及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的单位,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2007年底前,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从现在起,凡是市环保系统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办理环保行政审批工作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给予明确答复,否则,当事人就可以视为同意。这项超时默认制度,是近日市环保局出台的《环保服务工作制度》之一。
据悉,与超时默认制度同步推行的还有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局长接待日制度。一次告知制度明确指出,对前来办理、咨询环保事项或委托环保服务事项的单位和个人,有关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应该将需要办理的手续、程序、标准及要求一次性全都告诉服务对象,切实打造高效法治廉洁机关。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徐州实际,我市编制了徐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了鼓励、限制和淘汰的产业与技术。鼓励支持高增长、高效益、低排放、低消耗的项目发展,严格限制化工、造纸、水泥等重污染行业的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