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兰、闫士亮、新闻台记者王静报道: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自明年1月1号起,我市将统一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将最高税额调高到每平方米每年8元,最低税额调高到每平方米每年2元。
我市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区域划分以及税额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当时定额最高是每平方米每年3元,最低是每平方米每年0.4元,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这次等级区域调整,将改变以往条块结构的划分方式为环形划分方式,市区土地将调整为四类,一类地区为每平方米每年8元,二类地区为每平方米每年6元,三类地区为每平方米每年4元,四类地区为每平方米每年3元。
这次调整对县(市)的标准也作了具体的调整:邳州市、新沂市两个县级市的标准分别是,市区每平方米每年3元;丰县、沛县、睢宁县一类地区每平方米每年3元、二类地区每平方米每年2.5元;铜山经济开发区每平方米每年3元。六县(市)其他建制镇、工矿区、农场、林场均为每平方米每年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