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5号)上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长陶学祥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节目,现场接听听众的咨询和投诉。
现在,公积金已经成为市民购房时必不可少的资金来源,公积金提取也就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昨天的节目中,很多市民打电话来咨询公积金提取的相关问题。
赵女士替孩子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
(出录音)
“小孩05年毕业在连云港港务局工作,他06年考的咱这儿的公务员。他那一年的公积金他们单位交了,我就想问是往这边转,还是在那边就可以提取?”
归集处处长李振海答复说,在江苏省境内,虽然大的政策是一致的,但是各地执行的小政策不一样:
“按照我们这儿,要是调离徐州市,就可以提取,你问一下连云港那边能不能提?如果不能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连云港的公积金转到徐州来,转到你现在徐州的账户上。”
由于很多市民对公积金提取的政策规定不清楚,往往容易受开发商的误导。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我买的是个安居房,我想去把公积金提出来,负责房建的说你买安居房不能提公积金。是有这个规定吗,我想问一问。”
提取处副处长张凤军进行了明确的解答:
“只要在市区内,无论购买什么房子,都可以提取的。你可以带着购买安居房的购房协议、付款的有效票据,在购房协议日期一年之内到公积金中心提取,都可以办理。”
李先生替朋友咨询了公积金的提取问题:
“他是96年买的房子,当时提取了公积金,在贾汪。因为他的厂效益不好,01年以后破产了,但是他之前就已经退过休了,这中间是不是还有一部分公积金。如果他厂里面这段时间没有交公积金,是不是属于违法?”
提取处副处长张凤军:
“象你这种情况,你可以带着身份证到贾汪公积金管理部,让他们帮你查一下,到底你账户上还有多少钱,然后再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如果单位还有欠缴情况,你把这个情况一并向贾汪管理部反映,让他们督促所在单位给予催缴。”
(胡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