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3日),出席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分组提名、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有关要求,市委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市政府市长候选人和市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建议名单,经审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并确定了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代表在提名、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行使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充分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候选人建议名单符合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办法。各代表团对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建议名单表示赞同。【陈瑜、王菲、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