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终日拉载乘客,难免会遇到一些马大哈,将随身携带的物品遗忘在车上。一些品德高尚的司机往往能够主动送还,做到完璧归赵。可是,的哥鹿德东这次送还小灵通的经历却有些特殊。下面的新闻我们就说说这事:
马艳、新闻广播记者胡剑玮报道:
前些天,公交出租总公司司机鹿德东拉载三位乘客到下淀铁路。匆忙之中,一位辛先生将自己的小灵通遗落在车座上。
鹿德东当时并没有发现,随后在下淀菜市场又接了一位怀抱四岁左右孩子的妇女。刚一拉开车门,那个小孩就惊讶的说:车上有个机子。鹿德东对女乘客说,这个机子是刚才乘客落下的,我一会要送过去。谁知那位女乘客不愿意归还。鹿德东一路上与这名女乘客反复交涉,女乘客提出由鹿德东拿出50元钱 “好处费”,方可归还小灵通。最后鹿德东付给女乘客30元钱,取回了机子,送还给了失主。
这篇新闻的真正看点在于拾到别人遗失物后,该不该索要酬金。将于10月1号实施的《物权法》规定:拾到东西一定不能昧,悬赏寻物的一定要兑现承诺。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胡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