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广播记者李晓雷报道:
沛县农民张某假冒中央领导子女进行诈骗,沛县法院昨天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依法追缴诈骗所得赃款10万元。
2004年7月份,张某自称中央某领导人的私生女,冒用北京秘书处某领导给沛县大屯镇某厂厂长邵某打电话,骗取了邵某夫妻的信任。2005年1月,张某以能利用其所谓的中央领导人父亲的关系,帮助邵某提拔官职、购买煤田,骗取10万元。所得赃款被其使用,后被骗人多次催要,张某拒还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采取欺诈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