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热线回复:租房中介费收取有标准
|
| 2007-11-5 20:13:50 来源:新闻频率 |
昨天,市民张小姐向本台新闻热线反映了她的疑问。张小姐想租一套住房,她到市区几家房屋中介公司咨询后都被告知,中介费要收取一个月的房租。这让她感到很纳闷:不久前,租房中介费还只是半个月房租,怎么突然翻番了?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房产稽查大队,他们表示,对房产中介公司只有部分管理权限,而经营方面归工商局管理,价格方面由物价局管理。 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表示,根据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住宅租赁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上限不能超过一个半月的房租,不设下限;而根据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大套豪华住房和小套普通住房的租赁,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量差不多,所以在一定范围内中介公司可自主定价,而我市目前房屋中介费的收取基本在300元至400元之间。 |
| |
|
|
| |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