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要求凡是经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医保定点机构、劳动保障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单位必须于12月20号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并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规定的征缴范围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参保人员范围是医保定点医院中除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其他所有编制外聘用人员;医保定点药店、劳动保障中介机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等各单位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需填写《徐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险登记表》,办理人员参保登记,需填写《徐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并提供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初次参保人员另提供一张一寸照片。
这些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情况将列入市劳动保障我局对各单位的2007年度考核,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单位,中介、培训机构一律不得通过年检;医保定点机构不予签订定点协议,取消定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