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5号)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运升、提取处处长刘修运走进新闻广播《行风热线》节目,就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方面内容接受市民咨询和投诉。
1今年32岁的市民张先生咨询说,2002年他和原来的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原单位在将他的住房公积金提出发放给他时,遗漏了160多元,现在这笔钱依然在公积金帐户中。他想把这笔钱提取出来,可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却拒绝了他的要求。
“我2002年曾经去过一次,他(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说,退休以后才能提取。我今年才32岁,等退休的话,还有20多年,我想不能因为这100多块钱等20多年吧?”
对于这个问题,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处处长刘修运答复说:
“从目前政策来说,现在我们为了方便大家提取,我们已经让提前了,男同志50周岁、女同志40周岁,下岗两年以上就可以提取。不符合这个条件是不能提取的。”
市民孙先生则打来热线咨询说,自己工作的企业前些年已经垮了,当时,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还有300多元钱,孙先生想问问,这笔钱自己能不能取出来?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处处长刘修运说:
“(刘):如果没解除劳动合同,现在还不能办提取手续。
(孙):你不是说50岁吗?我已经53岁了。
(刘):那是解除劳动合同两年以上、男同志50周岁,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行。” 【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