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身份发布虚假广告诈骗钱财,1月16号,贾汪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对徐某、石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7年3月,邳州籍罪犯徐某、石某等四人经过精心预谋后窜至贾汪区,用伪造身份证件骗取贾汪区某物资贸易公司的营业执照,并以免费提供设备、技术指导、高价回收为诱饵,先后在东北等地媒体发布玉米深加工生产黄色素成品,寻求合作伙伴的虚假广告信息,吸引客户上钩,让受害人向指定银行卡帐户汇款。
在去年5月至6月间,4人共骗取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等省下岗工人或者农民11人,共计诈骗人民币10万多元。07年8月贾汪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迅速侦破此案,将4人成功抓获。
(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