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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遏制道路污染 徐州渣土运输3月实施“准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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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25 19:15:38 来源:新闻频率 |
为遏制道路污染,防止渣土随意倾倒,从3月1号开始,我市将对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准入”制,只有通过市容部门资质审定的渣土车才能上路运输,否则将根据相关条理处以1到10万元的处罚。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的升温,建筑工地的渣土量逐年增加,目前我市市区就有107个在建工地,运输渣土车辆约300部,一些渣土车运输时洒落尘土,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为解决这些顽症,从3月1号起,我市对于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准入”制,要求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固定办公场所,以及1台以上专用装载或挖掘机械,5台以上的货运车辆;同时清运车辆必须通过年度免费核查,具有防洒漏措施、并严格按照申报运送路线运送。徐州市戴氏工程机械公司负责人戴永生在办理准许证时,看到新政策后非常高兴: (出录音) 调lyq 168--13 0225-渣土-林晓婷 “这个政策出来对运输单位有一定保障,运输单位像这些政府工地投标,像小的单位没有资质,这方面权利保证一半,对城市卫生环保这一块也是有保障的,我们常年干这一行,对这一块很遵守。”(录音止) 为确保“准入”制推行,市工程渣土管理处加大查处违规运送渣土的力度,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渣土管理处副处长王勇: (出录音) 调lyq 168--13 0225-渣土-林晓婷 “这个办法的实行避免出现市区道路洒露污染的情况,同时我们提醒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处置,否则我们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建设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录音止) 据了解,凡未通过核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服务;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市容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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