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8日),走进《行风热线》的是泉山区副区长谢德明、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建华,以及就业管理中心主任蔡继承,就泉山区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接受市民咨询。
市民王先生咨询说自己的妻子属于40、50人员,已经失业多年了。去年听说政府有针对他们这一批人办理《养老保险补贴优惠证》的消息,于是在去年12月份就将妻子的相关证件材料交到了辖区的湖滨办事处,可是到现在为什么这个证件还没有办好?
对于这个问题,泉山区就业管理中心主任蔡继承解释说:
“你说这个事,是个现实情况。这笔养老保险市里是统一(办理)的,去年咱们区里是12月份办的,元月份报上去的。由于个别人的身份证号码有错误的(需要更正),光咱们区里就有6000多人。这过完年我们就赶快订正,估计三月初,就能发下来。”
7、另外一位市民张大妈反映说自己的孩子在云龙湖东岸的‘西湖酒店’打工,平时加班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春节期间每天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也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
对这个问题泉山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建华答复说:
“按照《劳动法.和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企事业单位打工,他(她)的合法权益都在我们的法律保护之下。过年期间的加班费按照国家的规定,是法定节假日,应该按每天工作的300%支付。”
李建华副局长进一步解释说,虽然泉山区劳动局只负责监察在区里注册的企业,但是对于这个事件他们也将派出工作人员前去调查给张大妈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