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省有关部门的深入调研和大量准备工作,我省确定丰县等11个贫困人口较多的苏北县(区)作为省脱贫攻坚重点县,由省派驻扶贫工作队实施重点帮扶。
为集中优势兵力,突出工作重点,我省对上一批省派驻扶贫工作队的苏北19个县(市、区)作分别调研,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村级可支配收入、劳动力转移比重、省定经济薄弱村所占比重和贫困人口比例等相关指标,将其中的11个县(区)确定为省脱贫攻坚重点县,由省派驻扶贫工作队实施重点帮扶。
对省不再派驻扶贫工作队的新沂等8个县(市、区),仍作为省帮扶工作联系点,省“五方挂钩”帮扶关系和省各项帮扶政策不变,明确帮扶牵头责任单位和联系单位,由苏北各市组建扶贫工作队,实施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