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9日的徐州市国土局的《行风热线》时,家住茅村的听众张先生反映说,自己居住在发电厂附近,电厂建立的时候征用了他的一块地,在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标准上,张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节目结束以后,市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立即着手进行调查。4月30号,市国土局法规处副主任张海洋回复了调查的情况:
【出录音――HFRX――25――4.30国土局回复】
“这个同志反映的情况是,电厂征地的时候,征用了他的一块土地,涉及到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问题。03年征用的,大概有0.75亩,当时,国土部门、镇政府、村委会还有他本人一同到现场进行了清点。之后双方都签了字,领取了补偿款,没有异议。之后,他又突击建了塑料大棚。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清点丈量后公告发布后的再建的建筑物是不予补偿的。”
张海洋说,村里考虑到张先生家经济困难,对他建的大棚先后分三次追加了补偿,由最初的每平方6元追加到每平方50元。最后一次领取的时间是2005年5月。
对于张海洋的答复,反映人张先生不赞同:
【出录音――HFRX――25――4.30国土局回复】
“他说的90%都不是事实。我提供了接近300户人的签字,有证明我张建成在2001年建的大棚,栽种的果树和其它树木。"
看来,双方各执一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记者也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