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韩先生昨天(10号)向我台《我爱我家》栏目反映说,去年,他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价钱谈好了,定金也付过了,可如今房主却悄悄的将房子转卖给了他人,更让韩先生不能接受的是,房主连当初收的五千块钱定金也不愿意退还:
(出录音)
“12月份,我们去看了一下这个房子,当天就把定金给付了,给了他五千块钱,后来这个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主)背着我卖给别人了,在08年的年初找过对方,他就说,房子我是卖给别人了,你看着办吧。”
韩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房主借口工作繁忙,双方只是签了一份简单的收款条。
对于这种情况,同瑞律师事务所的孙化冰律师表示,韩先生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这个《物权法》颁布以后,房产过户是以登记为准,如果说即使他一房两卖,如果第二次买房他到产权处登记了,那么这种卖房行为法律就支持了,这一块只能让原先的卖房人对你进行补偿。”
孙律师提醒购房者,现如今有很多的购房陷阱,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能到产权处登记或者签订一个详细的购房合同,事后一旦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也可以依法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韩先生表示,他已经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