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楠
1. 在昨天的行风热线节目中,徐州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庆芝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直播室,解答听众的电话咨询。
市民张女士询问工会会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有什么依据?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徐兴军介绍说:
(录音1)
“工会经费是按照工会法第28条的规定,每一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组织交纳工会经费。收费的标准就是按照《工会法》制订的。”
私营业主郭先生询问,私营企业人数少,是否可以不成立工会?工会组织部部长王建民明确表示:
(录音2 )
“无论公司的大小、人数的多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都必须成立工会组织。会员多少,应组织什么形式的工会,《中国工会章程》也有明确的规定。”
对困难职工的救助是一个热点问题,市民郭女士咨询了困难救助的标准,市总工会保障部郭清杰部长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录音3)
“救助的标准:对生活难以为济职工的困难家庭,我们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元;对于患有一般疾病的困难职工,我们最高的救助不超过2000元;大病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对于困难子女的资助是要考上高等院校的,我们一次性资助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