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学和新闻台记者杨晓燕报道:
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备受人们关注的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出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工资从2006年7月1号开始进行调整,从10月1号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这次调整范围和对象,是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调整的办法,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再按照省规定的标准乘以当地的调整系数增加基本养老金。经计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按照当地调整系数乘以75元的标准增加,不足75元的按75元标准增加。
具体调整标准为:
退休人员:缴费不满15年,调整标准为107元;15—19年,调整标准为112元;20—24年,调整标准为117元;25—29年,调整标准为122元;30—34年,调整标准为126元; 35年以上,调整标准为131元。建国前老工人:调整标准为150元。
2006年6月30号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按前两项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当地此次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但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不得高于当地此次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市区调整前,企业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792元,调整后为916元。
2006年6月30号前退休,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
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06年7月1号执行。鉴于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市政府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从10月1号起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12月底前补发完毕。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蔡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