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学和新闻台记者杨晓燕报道:
近日,由徐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出台的《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暂行办法》下发后,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很多听众打来电话咨询有关内容,昨天,市医疗保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关中良接受本台记者专访,就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介绍
随着徐州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医保部门通过调查发现,我市门诊慢性病病人逐年增多,治疗费用也在逐年增加,为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作用,让有限的基金用在最需要的参保患者身上,有关部门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医疗政策进行了调整。据关中良副主任介绍,调整后的门诊慢性病暂行办法与以前的政策相比不同点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出录音】
“一个上病种的范围较以前有增加。原来门诊慢性只有13种扩大到34种,第二个医疗保险的待遇每个病咱较原来有很大的提高,在原来的基础上都提高了500块钱,第三个起步标准较以前也有很大的改进,新文件规定在职人员是1000块钱、退休人员是650块钱、建国前的老工人和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起步标准是500块钱。”
去年11月,医保中心还对全市对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癌症、非放、化疗、器官移植三种门诊特殊病人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复查,这次将这批患者也纳入慢性病补助范围:【出录音】
“按文件规定非放、化疗、介入治疗这批人员 我们按照规定不在我们门特之内的,这批人在治疗过程中费用很高,经过广泛的调查基本又把这批人的待遇提高了,文件规定癌症、非放化疗、介入治疗的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发生属于基本医疗门诊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参照暂行办法的一类门 诊慢性病的医疗办法进行补助。”
调整后的暂行办法慢性病由13种扩大到34种,这让更多的人能享受到医疗补助,因此很多人都关心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听众毕先生曾经就打来电话说:【出录音】
“我家属血压高,这次住院都到260,我听说能办门诊慢性病,怎么办理? ”
关中良副主任解答说:【出录音】
“你首先到你家属的单位去,领取一张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报表,按表上的要求进行填写,贴上身份证复印件、贴上照片,然后盖上你家属单位的公章,再交给你家属单位负责医保的那个人,由他统一交到我们医保中心医管科,我们每个季度组织一次进行鉴定,符合规定的就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没有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来办理的。”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蔡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