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学和新闻台记者杨晓燕报道:
记者昨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加强工时制度管理,省劳动保障部门日前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就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企业应当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工时制度,确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上述工时制度的,企业可以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但在周期内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该工作制的适用范围包括: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的职工;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职工;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劳动者在一个结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制度。
该工作制的适用范围包括: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非国有企业中经营管理人员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职工: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人员;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押运人员;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实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驾驶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企业应具备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实行以上两种工作制,如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依法建立健全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能够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等。
(徐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蔡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