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就是关注财富,我们助您成功!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台长信箱
新闻频率经济频率交通频率文艺频率新视听社区
首页 · 徐州电视台 · 电台概况 · 新闻快讯 · 精品欣赏 · 图片特区 · 主持人风采· 节目时间表· 广告服务
推荐新闻
·“试用期”不是职工的“无权期”
·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为什么要限定在6月底
·四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组织体系成为云龙区劳动局工作亮点
·医保问答:老工伤如何办理鉴定手续
·我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出台
·12333劳动热线开通
·再就业优惠证今天开始年检
·明年我市将扩大医保覆盖范围,重点关注农民工
·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的退休职工,交11元工本费就能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2006年度职业介绍(劳务)服务机构开始年检
图片新闻
首页 调整字体:
如何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2007-1-10 14:06:22 来源:新闻频率
蔡金学和新闻台记者杨晓燕报道:
    近来,劳动保障部门经常接到一些劳动关系纠纷的投诉案件,很多纠纷产生都与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概念不清有关。而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不同,对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今天我们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的法律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上述权利和义务,即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从用工双方的主体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从用工双方的关系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从支付报酬的形式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即时结清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从法律的适用上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调整解决。
    (徐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蔡金学)(杨晓燕)

相关链接:
·“试用期”不是职工的“无权期” 2007-1-10 14:04:59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首页 | 新闻频率 | 经济频率 | 交通频率 | 文艺频率 |
徐州人民广播电台
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223号 邮编:221003
邮箱:radio@xzgd.com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03037  苏ICP备05002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