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定目标,在2011年,要实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这两项指标,要分别达到30平方米和40平方米。
2006年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5.7平方米,需要年均增加O.9平方米,才能达到市定时序进度要求。2006年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为32.1平方米,由此推算,只需年均增加1.6平方米,即可在2011年达到市定的目标值。
从实际情况看,要提高徐州城乡居民的住房质量,改善徐州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就必须加大城乡住房建设投入,加快旧城改造、旧房拆迁、农村草危房、高危房改造和城乡安居工程的建设步伐;加速发展城乡房地产业,加大以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的住房建设力度;稳步推行廉租住房制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数量。
(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