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风热线
昨天(19号),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晓雷,以及贷款管理处、提取管理处等科室负责人走进新闻广播《行风热线》,就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等相关问题现场解答听众的咨询和投诉。
14、随着二手房交易的增加,住房公积金逐渐对于二手房交易这块解禁,并不断出台新的政策。
朱先生想要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但是在政策方面还不是很了解,于是通过热线进行咨询。
【出录音-HFRX-37-住房公积金】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二手房的房龄超过了一定的年限,是不是就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了。我想要提前还贷的话,利息方面是不是要多交?”
贷款管理处处长刘修运解答说:
【出录音-HFRX-37-住房公积金】
“二手房是可以贷款的,我们规定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房子的剩余使用年限,比如讲,房子用了四十年,房子是五十年的房龄,最后只能贷十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按照实际使用的资金和时间计算的,只要是提前还了,剩余的利息一概不算,既不收罚息也不收罚金。”
15、王女士购买房子的时候,错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现在想提取,不知可不可以。提取管理处张凤军副处长说,根据《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职工在购房一年之内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超过期限,必须到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提取。如果是下岗、失业职工,现在可以享受提前提取的优惠。
【出录音-HFRX-37-住房公积金】
“现在为了照顾下岗再就业职工和失业职工,中心专门根据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推出了方便提取的政策,连续下岗满两年,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以上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要带着下岗失业证明,再就业登记证,带着本人的身份证。”
【耿新蕾】